
本文转自:新疆法治报
6月23日,精河县公安局交管大队辅警协助外卖员体验VR设备。 张丽 摄
□石榴云/新疆法治报记者 赵书城 通讯员 张丽
蓝白相间的机身,科幻感十足的头显,精致真实的交通场景,6月23日,精河县博天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的外卖站内,精河县公安局交管大队民警托·曹克达调试完VR体验设备,13名外卖员立时围拢过来,跃跃欲试。
“大家总听我们说,过斑马线要推行电动自行车。”托·曹克达介绍,“可为啥要推行、不推行有啥后果,大家应该都没关注过。今天,我们搬来模拟设备,希望你们能在实景体验中找到答案。”
一番话勾起了外卖员们的好奇心,大家争先恐后报名体验。
外卖员夏金龙获得了首次体验机会。
戴好VR头显,坐上体验设备,夏金龙启程上路。
仿佛真的行驶在路上,夏金龙一拧加速把手,“街道”跟着动了起来,“高楼树木花草”也动了起来,车辆呼啸而过,行人款款而行,“这也太逼真了!”置身VR世界,他兴奋地说。
考验说来就来。前方人行道绿灯亮起,夏金龙习惯性地加速,他骑车在人群中见缝插针、行进自如,很快处于领先位置。可眼看要驶过路口,一辆左转的小轿车突然出现,夏金龙避让不及,随着耳边响起尖锐的撞击声,车身一抖,他“啊”了一声,被“撞翻在地”。
看着显示屏上的体验者视角,外卖员们哄笑起来,笑罢,又七嘴八舌复盘:“你这车技不行”“速度再快点,就能错开小轿车”“应该拧死加速把手”……
听着这些轻视安全的话语,托·曹克达示意其他外卖员依次体验。
很快,大家都体验完毕,也都被“撞翻在地”。
或是不甘心,外卖员们围在一起,讨论如何运用车技、控制速度快慢来避免事故、成功闯关。托·曹克达走上前说:“你们咋都不想下车推行?推车过马路既能及时发现风险,也有充足的时间反应避让。”
正在劲头上的外卖员纷纷说出心声,“就几步路,推啥啊,耽误事”“这都是模拟的,哪能这么巧就撞上”“我们天天骑车,技术杠杠的”。
面对反驳,托·曹克达不仅没生气,反而笑了——让外卖员说出心里话,正是他特意来外卖站开展交通安全宣讲活动的初衷。
1周前,在精河县城区道路的一处斑马线上,外卖员小刘骑行电动自行车撞伤行人,且因他通过人行横道时未下车推行,需承担事故全部责任。
小刘不服,在事故处理过程中,他不止一次表示,车辆推行与否不应成为事故责任认定的主要标准,因为“大家都没推”。
小刘的话让托·曹克达深受触动,向其讲明法规后,托·曹克达梳理精河县半年间涉非机动车交通事故台账,发现其中多数事故涉及外卖员群体,行经人行横道未下车推行系部分事故的主要原因。
明确风险群体,托·曹克达及时上报。精河县公安局交管大队启动涉外卖电动自行车违法骑行整治行动,这期间,托·曹克达与同事走上街头反复劝导、发放宣传单,引导外卖员推行电动自行车过路口,并对拒绝推行者进行处罚。
行动持续了4天,收效甚微。劝导,过耳就忘;宣传单,转眼就丢;碰到劝阻和处罚,送餐路线马上就换。
只是下车推几米,为啥大家都抗拒?
为搞清楚这个问题,托·曹克达以体验VR设备为噱头,走进外卖站一探究竟。眼下,得到了答案,他及时调整宣讲方式,邀请外卖员们坐下来,算一笔账。
“一周前有个外卖员撞了人,造成对方腿部骨折,住了院,你们说,他要赔偿什么?”托·曹克达问。
“警官,你说的是小刘吧。”夏金龙接过话茬,“我们都知道,小刘赔了对方3000元医药费,相当于大半个月白跑了。”
身边人的遭遇最能触动人心,说起小刘,外卖员们低下了头。
“不止3000元。小刘的案子是我处理的,对方现在还没出院,他常在医院护理,时间成本不算,医药费一直在增加,再加上误工费、营养费、交通费,可能他得把近半年的工资都赔进去。”托·曹克达说。
“那得好几万元啊!”“发生事故得赔这么多吗?”听了托·曹克达的话,外卖员们议论纷纷。
“你们有没有想过,如果不遵规守法骑行,小刘的遭遇迟早会发生在你们身上。”托·曹克达适时给出精准一击。
外卖员们神情凝重地你望我我望你,沉默地思量着。
“我跟你们站长沟通过,现在派单时效并不严苛,有充足的时间供你们安全骑行、推行过路口。可你们觉得这样麻烦,更觉得事故不会找上门。”托·曹克达拿出宣传单,指着数据剖析:过路口时,骑行的反应避让时间比推行少40%,事故发生率高出六成以上,“刚才VR体验,你们都被‘撞翻’了,这就是铁证。”
一番话有理有据。外卖员们若有所思。
“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》明确规定,驾驶电动自行车在路段上横过机动车道,应当下车推行。” 托·曹克达适时普法,接着讲情,“推行过路口、谨慎驾驶,都是在给自己留安全余量。侥幸心理不可取,生命安全最重要。”
话语朴实,打动人心。
不知谁先带头鼓掌,外卖员们都站起来,小小外卖站,掌声响成一片。
“以前总觉得事故离自己远短线配资资讯,真没想过这么多。今天民警算是叫醒我了,以后过斑马线,肯定推着走。”夏金龙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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